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破口初期施药,每季使用2-3次,间隔7-10天,施药时应注意对整株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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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稻瘟酰胺与己唑醇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可通过抑制从附着胞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同时是破坏和阻止病菌的细胞膜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混用。
4.本品对鱼、蚕、水蚤毒性高,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可引起刺激症状,出现红色丘疹。急性中毒时,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乏力,重者还可出现肌束颤动和抽搐。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