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避免喷洒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药液应用清水配制,否则会影响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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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治非耕地的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剂施药后隔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喷药后6~8小时如下雨,对药效有影响。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抽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类诱吐。还可以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酸。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