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时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定向茎叶均匀喷雾处理,勿喷施到柑橘树体,以免产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的灭生性除草剂,活性较高、除草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避免与强碱性农药混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它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有刺痛感,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入药液马上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