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药液应用清水配制,否则会影响药效。
2.土壤干燥,请加大喷雾水量并使用登记批准高剂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芽后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良好的内吸、传导性能。药效迅速进入植物传导系统产生作用,使杂草枯竭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剂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使用时勿用浑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本品对铁器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
9.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特效解毒剂,误服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类诱吐。还可以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酸。皮肤接触时,用肥皂及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该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不宜贮存于其中。并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