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梨树黑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喷雾,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情况,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唑类杀菌剂,具有一定的持效性,可防治梨树黑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为唑类杀菌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