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全株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硫脲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通过干扰神经系统的能量代谢,破坏神经系统的基本功能,抑制几丁质合成,使害虫麻痹死亡。本品用于甘蓝小菜蛾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鱼类、大型蚤、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塘等水体。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期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经口,经皮毒性低,但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