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 品适宜于非耕地和百合田块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施药时避免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过敏者禁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属低毒,一般在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3.本品施药时尽量远离作物,防止药液漂移到周围其他作物上产生药害。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上呼吸道有轻微刺激作用。
如药液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
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