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田椑草1.5~2.5叶期,千金子等杂草2~3叶期,茎叶喷雾处理。2.施药前排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椑草等杂草。本品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生长点,达到杀草效果。施药期宽,用药量少,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能用于茎叶喷雾,不易做土壤的毒土、毒肥法使用。2.本品与2,4-滴、2甲4氯、苯达松及磺酰脲类除草剂混用易产生一定的拮抗作用,不能混用。3.本品从吸收到杂草死亡比较缓慢,一般需要1周以上才能缓慢死亡,死亡症状包括嫩芽萎缩、叶边缘黄萎,老叶不增大等现象。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按标签说明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9.施药后如遇暴雨,及时开好平田缺,以防田间积水。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误吸误食∶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特殊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应当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