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黑星病发病初期或发病前开始用药,具体施药次数视病情发生而定,每季最多用药3次,施药间期为7-15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和防治作用,主要对病原菌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起抑制作用,从而导致病菌的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对子囊菌、担子菌引起的病害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且持效期长,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废水不要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剂放入原包装袋内密封保存。废弃包装物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件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4、本品勿与波尔多液等含铜物质混用。
5、为延缓病害抗药性产生,应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低毒,对眼睛有中度刺激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吸入不适速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存放于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安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让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请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