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要求施药田块平整,水稻移栽前5-7天,用本品拌细沙或土均匀撒施,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3-5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稻田一次性封闭型除草剂。由乙氧氟草醚与二甲戊灵以科学配方加工而成,具有用量低杀草效果好的特点。一次性施药能有效防治移栽水稻田中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如稗草、马唐、牛筋草、千金子、苋、雨久花、鸭舌草、野慈菇、益母草、萤蔺、扁杆藨草、节节草、三棱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严禁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3、沙质土、漏水田应用效果差。4、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 ;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送医院治疗。2、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3、若出现中毒症状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救治,可催吐。4、如果有其它症状,应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