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害虫低龄期均匀喷雾防治。应在新稍有蚜率25%左右时开始防治,重点防治 嫩梢,喷雾时叶面、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化合物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柑橘树上的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2、本品对鱼、蜂、桑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 。
3、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物品同同贮同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