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韭菜韭蛆发生初期,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撒施。2;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新烟碱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防治韭菜韭蛆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做好安全防护。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防治药液污染水源地;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键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