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无味,浅褐色至棕褐色固体颗粒。制剂用做除草剂防治花生田及甘蔗田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呼吸保护:自给式呼吸器。双手保护:适宜的耐化学安全手套。眼睛保护:双边有护罩的安全眼镜。身体保护:根据活动和可能的暴露部位选择适合的身体防护装备。2.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衣物。穿建议的工作服。工作的地点禁止吃、喝、吸烟和吸鼻烟。在下班后或小憩前应洗脸、洗手。3.开启: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置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4.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5.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6.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中毒现象发生。对眼睛和皮肤可能引起敏感。不慎药液接触皮肤, 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不慎药液接触眼睛, 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 不慎误服,清洗口腔,然后大量饮水,不要引吐,就医诊治。若感不适,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处理(清除污染物,注意生命体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运输、贮存时,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严防潮湿及日晒,且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勿让儿童接触,远离食物、饲料、种子及火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