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初期或低龄幼虫期使用。2、若预料1小时内降雨或大风天,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微毒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②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做好自身防护,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③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品,应妥善保存。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
④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⑤不得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
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送医就诊。对昏迷者切勿灌入任何东西。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以免误服。
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