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二化螟孵化高峰期或一、二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均匀喷雾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止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使用时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用急救措施,持标签送医就诊。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携带标签就医。 3、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 2、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