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甘蓝蚜虫、水稻稻飞虱发生始盛期施药效果较好,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间隔7-10天用药1次,视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正常传导,导致乙酰胆碱的大量积累,从而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对甘蓝蚜虫、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水稻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该品对鸟、家蚕、赤眼蜂等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可用清水或1:2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