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抛秧后3~10天水稻缓苗后,混细土均匀撒施。2.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如缺水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的内吸选择性除草剂吡嘧磺隆与酰胺类的苯噻酰草胺复配而成。可防除水稻田三棱草、稗草、眼子菜、牛毛毡、泽泻、萤蔺、莎草、鸭舌草、节节菜等常见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2.田应耙平。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3.该药活性高,施用药量应准确。稗草基数大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上限,基数小的用下限。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6.施药后应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的药液和清洗器械的水不得倒入河流,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该产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若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食,应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