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稻纵卷叶螟1-2龄幼虫盛发期,喷施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与茚虫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神经的生理活动,阻断害虫神经细胞中的钠通道,导致靶标害虫协调、麻痹、最终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家蚕、水蚤、赤眼蜂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