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粳稻田移栽后5-7天水稻秧苗返青后毒肥毒土或单独均匀撒施,施药时施药后田间需有水层3-5厘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丙草胺和硝磺草酮复配的芽前或芽后早期除草剂。用于移栽(粳稻)田移栽后早期土壤处理,可防除大多数一年生禾本科、阔叶及莎草等杂草,如稗草、千金子、雨久花、鸭舌草、狼把草、水苋菜、陌上菜、野慈姑、丁香蓼、异型莎草、萤蔺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饮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2. 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清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3. 施药地严禁放牧或畜禽进入。
4. 本品对鱼、藻类和水蚤有毒,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 每季最多施药1次。
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中毒急救措施 | 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如发生中毒情况,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 400 650 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5. 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