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脲类除草剂,光合作用抑制剂。可被植物的根叶吸收,以根系吸收为主。杂草根系吸收药剂后,传到地上叶片中,并沿着叶脉向周围传播。抑制光合作用中的希尔反应,该药杀死植物需光照。使受害杂草从叶尖和边缘开始褪色,终至全叶枯萎,不能制造养分,饥饿而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毒,开启过程中请戴好手套和佩戴口罩。2、本品不可与强碱强酸等物质混放。3、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及手套,穿工作服,如若泄漏,请及时清扫,按规定处置收集的物料。如药溅到身上,立即用水冲洗。工作后请及时按要求清理污染衣物,并洗澡。4、使用后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或销毁。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眼睛还有不适,应立即请医诊治。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吸入产品: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若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最好用口对口方式),并立即请医生诊治。若吞入产品:立即请医生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运输前先检查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时堆码方式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