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不要迟于抽穗期,注意喷雾均匀,视病情发展情况,每隔7-1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兼有保护与治疗作用,内吸性强,持效期长,具有良好的传导性能,可迅速阻止病害的再次侵染和扩展,渗透力及附着力强,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得饮食、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有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本品高浓度时对瓜类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此类作物上。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速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诊治,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胃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火、防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40℃。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