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产品使用时期为茄子蓟马发生始盛期使用。
2、采用二次稀释法,现配母液,加水稀释至所需药液量,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型的十六元大环内酯化合物和烟碱类混配的产品,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且具有防效高、持效期长的特点,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茄子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