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搅拌均匀常规喷雾,施药一次。 2.纹枯病发生严重时,适当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可防治水稻纹枯病,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光密封保存,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热源或火源。2.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及日用品一起贮运。3.搬运时轻装轻放,严禁撞击、滑跌、摔落等不安全作业,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堆码要整齐、稳固、瓶口朝上,禁止倒放。4.采用专用集装箱运输。分装和运输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