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应于杂草生长期施药。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触杀性除草剂,兼具内吸作用,仅限于叶片基部向叶片顶端传导。本品为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导致铵离子积累,抑制光合作用。可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的柑橘至少应间隔7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对赤眼蜂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天敌的影响,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颤抖、意识混乱、数小时后痉挛、肠胃不适、发高烧等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 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