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螨危害早期施药。施用时应使作物叶片正反面、果实表面以及树干、枝条等充分均匀着药。2、施药时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螨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有一定的渗透作用,药液可渗透叶片,可杀灭成螨、若螨和夏卵。两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粘附性好,持效期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水蚤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禁止鱼塘、河流附近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止施药,期间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