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幼虫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千克,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能有效防治甘蓝菜青虫。若将药液直接喷洒在害虫体上,防效更佳。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不能在桑园、鱼塘及河塘等水体附近,养蜂场使用,避免污染发生中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本品为农药,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部位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或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医治。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单独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