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防治甘蓝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此药避光、避热保存,用药随配随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注意眼睛和皮肤的保护。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