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熔点118~119℃,蒸气压4×10-8 Pa(25℃),溶解度水7mg/L(pH 7,20℃),甲醇180g/L(20℃),氯仿80g/L(20℃),丙酮400 g/L(20℃),甲苯1.2 g/L(20℃)。水解作用DT50(22℃)70天(pH 5),19.6小时(pH 7),0.17小时(pH 9)。酸性介质中稳定,碱性条件下易分解。二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芽后防除阔叶类杂草,如反枝苋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人员在开启包装物前需做好防护并遵守操作规程开启包装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不要污染水源、鱼塘及养蜂、养蚕场所。 2、操作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3、如发生溢漏,立即隔离受污染区域并贴上警告标志。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必须在加工场所用完,在装卸前必须对车辆进行通风。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会出现如头痛、无力、呼吸喘气等轻度中毒症状,中度中毒症状会进一步加重。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污染皮肤后要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食入后要催吐。避免进食含刺激性的食物如食含油脂的乳制品或酒精等。服用活性炭。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并加锁保存在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触及之处。运输前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