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适期:[1]在水稻插秧返青后5~7天,杂草1-2叶期,施药最佳。随着草龄增大,用药量也相应增加至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磺酰脲类与酰胺类除草剂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扁杆藨草(三棱草)、野慈姑、鸭舌草、节节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等。对水稻安全无药害,主要表现为缓苗快,根系发达白根多,生长旺盛,分蘖率高,对2-4叶期的水稻小苗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禁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2]、沙质土、漏水田应用效果差。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 ;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或沟渠。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催吐。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