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采用茎叶喷雾处理,本品为苗后早期除草剂,应尽量较早用药,除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大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蔬菜、大豆、桃树、小麦、水稻等对本品敏感,不宜使用;
[5]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本品对家蚕和藻类有毒,蚕室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