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用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进行施药,施药1次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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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甲萘威和吡蚜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甲萘威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害虫神经系统中的胆碱酯酶的活性使其致死;吡蚜酮作用特点是害虫接触药剂后,立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同时停止取食为害,最终饥饿致死,不易产生抗性。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鱼、蜜蜂、家蚕、水蚤、赤眼蜂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