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至低龄幼虫盛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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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其作用特点为掏抑制昆体内的胆碱酯酶,使昆虫致死。对害虫具有胃毒作用,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桑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和强酸性(pH>7.5或pH<3.07)农药混用,也不能与代森锰和代森锰锌混用。
4、为防止棉铃虫在短期内对本品产生抗药性,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立即洗胃、导泻,可用阿托品口吸取或注射。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
2、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