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1次。
2、纹枯病发病严重时,在穗期再施药1次。
3、大风天或预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传导性,持效期长,可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适当的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中。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5、本品无特定解毒剂,请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应置于儿童与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或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