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本品应于棉花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处理。
2.用本品583-833毫升,加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新烟碱内吸性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本产品不易产生交互抗性,防治棉花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经口、鸟、蚯蚓高毒,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使用时禁止在植物花期、养蜂场所使用;禁止在鸟类保护区使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严重时立即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中毒急救:本品尚无解毒剂,若误服,应先通过洗胃或引吐来排除摄入的物质,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