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于水稻分蘖末期初见病害时施药一次,10-14天后施第二次药。
2. 使用前先将药液摇匀,配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通过抑制病原真菌体内甾醇的脱甲基化,导致生物膜的形成受阻而发挥杀菌活性。可有效预防和治疗水稻的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不可饮水、进食;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3、在蜜源作物开花期及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避免造成损失。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污染水产养殖区等,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5、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后,妥善保管。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皮肤接触,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之处。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并醒目标明“远离儿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