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水稻破口期5-7天喷施第一次,齐穗期喷施第二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3.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有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扬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