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甘蓝菜青虫发生期,使用本品兑水进行叶面喷雾,持效期为7-10天。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混合型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功效,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次数2次。 2、本药剂不能与碱性农药、肥料等物质混合使用。 3、制剂对高粱敏感,使用时不要飘洒到高粱上。 4、应现混现用,加水后不能长期存放。 5、使用时应在上午9时前或下午4时后,避开中午太阳直射。最好在下午4时后使用。阴天可全天使用。 6、药剂中加了易燃溶剂,因此使用、贮存时要避免接近火源。 7、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守则。 8、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后的包装物应该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9、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误服中毒应立刻催吐,用阿托品解毒,并送医院对症施救。如溅入眼中应用清水冲洗10分钟以上并送医院治疗;如溅在皮肤上应立刻用肥皂水冲洗;如出现过敏反应可口服抗过敏药物或在患处涂抗过敏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藏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避免接近火源。 2、贮藏时应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 3、贮运中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