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施药时期:在杂草2~3叶期茎叶喷雾,兑水量每亩30公斤或以上。2.施药前排干田水,使杂草茎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稗草、双穗雀稗等禾本科杂草。本品通过茎叶吸收,韧皮部传导积累于杂草分生组织细胞的分裂生长不能正常进行,达到杀草效果,推荐剂量下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水稻收获期采收施药后如遇暴雨,及时开好平田缺,以防田间积水。3、包装容器不可挪作他用或随便丢弃。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4、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5、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不可与防阔叶杂草除草剂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脱掉受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配戴隐形眼睛,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或误服,不要自行引吐,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