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甘蔗田:新植蔗在开沟、下种后带状施药于种植沟中,然后盖土;宿根蔗在收获后5-15天带状施药,然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该药被植物根系吸收,输送到植物其它部位,以叶部积累较多。可有效防治甘蔗蔗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蔗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92天。2.本品不可直接撒施在水塘、湖泊、河流等水体中或沼泽湿地。不要在水源清洗用具或处理剩余药剂,以免造成水质污染。施药后立即覆土,鸟类保护区禁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勿与酸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勿与种子接触。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中毒急救:使用过程中感到不适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