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浸种后,沥干水分,按照每100千克种子加1-2.5升水的比例稀释推荐本品剂量,然后与种子充分均匀 |
产品性能 | 产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氟虫腈和吡虫啉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活性,与菊酯类、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无交互抗性。用于种子处理防治玉米蛴螬的危害。持效期较长,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禁止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作物使用。
2、在配制和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严禁吸烟和饮食。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期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5、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6、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使用的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可能会出现烦躁不安、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引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