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花生、小麦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
2.包衣应均匀,阴干后播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可应用于花生及小麦的种子处理,防治种传和土病害,用于防治花生叶斑病和小麦黑穗病。 |
注意事项 |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种子进行包衣处理。
2.包衣和播种操作过程中应戴手套,应穿戴防护衣物,禁止吸烟、饮食。
3、用药后请用肥皂和足量水仔细清洗手部、脸部及其它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
4. 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
5.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的产生。
6.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9、包装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鸟类保护区禁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的报道。吸入后:提供新鲜空气;如有症状求教医生。皮肤接触后: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并彻底冲洗干净。眼睛接触后:使眼睛打开流水冲洗几分钟,如有持续的症状求教医生。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可高温暴晒,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中不可碰撞,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