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病害发生初期使用,若病情严重,应适当增加用药量。烟草、水稻、桃树、黄瓜和芋头间隔期7天左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噻唑类有机锌杀菌剂,具有很好的保护和治疗作用,内吸性好。正常使用技术下对作物安全,能有效防治烟草野火病和青枯病、桃树细菌性穿孔病和黄瓜(保护地)细菌性角斑病,柑橘树溃疡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和芋头软腐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和养殖场所。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施药时穿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用药后的容器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开启时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袋装产品标注:请沿剪口撕裂)。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溅到皮肤、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食或吸入,请立刻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