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前1-3天,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态时,直接持瓶均匀甩施于4-6厘米稻田水层中。2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直接甩施于稻田水层中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稗草,千金子、鸭舌草、节节菜、矮慈菇、牛毛毡、异型莎草等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类杂草,具有施用方便的特点。 |
注意事项 | 1.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2.秸秆还田(旋耕整地、打浆)的稻田,也必须于水稻移栽前3-7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秆药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匀。本剂为触杀型土壤处理剂,插秧时勿将稻田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东北地区移栽前后两次用药防除稗草、三棱草、慈菇、泽泻等恶性杂草时,可按说明于栽前甩施本剂,再于水稻栽后15-18天使用其它杀稗剂和阔叶除草剂,两次使用杀稗剂的间隔期应在20天以上。3.,远离水产养殖,河塘等水体施药。本剂对蜜蜂和鱼有毒,空瓶(罐)倒空洗净后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严禁其药液或污染物污染沟渠、水源和鱼塘。其污染物和废弃物宜作集中烧处理。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切忌吞服,如吞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