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应在杂草2~4叶期,稻田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亩兑水30公斤。2、杂草量大时,应适当增加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专用稻田除草。在推荐剂量范围内对后茬作物安全。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稗草、千金子、双穗雀稗,随草龄的增大而适当增加药量。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一次。2、排干田水用药,用药后1~2天复水保持浅水层5~7天,水层不要淹到水稻心叶。3、喷雾需要均匀,避免重喷或漏喷,也不得随意增加用量。4、喷药后水稻叶片可能出现局部黄斑或白点,一个星期后可以恢复,对产量没有影响。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本品对鸟、蜜蜂、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代谢性酸中毒、恶心、呕吐,继后出现嗜睡,肢端感觉麻木,重者肌肉颤动、抽搐、昏迷、呼吸衰竭。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