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于甘蓝小菜蛾卵盛孵期或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防治效果较好。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它不杀卵。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螨类和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甘蓝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不慎误服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