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水层,药后保持3-5天,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吡虫啉与仲丁威混配而成的农药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若确定为仲丁威中毒,[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若不确定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