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作物对象为马齿型玉米和硬玉米。2. 于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3.采用二次稀释法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烟嘧磺隆与莠去津混配制剂,可有效防除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看麦娘、马齿苋、反枝苋、藜、蓼、苋、铁苋菜等,对玉米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配制药液前,先将药液充分摇匀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3、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4、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不要与肥料、种子等混放,以防止交叉污染。5、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以及制种田玉米不宜使用本品。6、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施药后遇雨会影响施药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7、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阔叶作物间作获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8、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初次使用本产品,须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9、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10、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洗净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12、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牧区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1、眼睛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3、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4、如有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