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春、夏玉米多种一年生杂草,按推荐剂量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1-3叶期或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或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大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有效防除恶性杂草如鸭跖草、藜、苘麻、苋菜和菊科、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的杂草,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 |
| 注意事项 | 1. 使用前请先摇匀后再取药。2.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豆类、瓜类、白菜、萝卜、甘蓝等十字花科作物对本品敏感。5.请勿将本品用于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和自交系玉米。6.如遇毁(翻、补)种,只可补种玉米,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7.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8.在进行相容性试验前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杀虫剂、杀菌剂和肥料溶液混用。 9.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请勿通过任何灌溉系统使用本品,请勿将本品与悬浮肥料一同使用或与乳油剂型的苗后茎叶处理剂混用。10.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后茬种植小麦需间隔3个月以上,后茬种植棉花、花生、马铃薯、大豆、向日葵需间隔8个月以上。其它作物需间隔期18个月以上。甜菜、苜蓿、烟草、蔬菜、油菜、豆类、瓜类需先做试验,无问题后种植。一年两熟制地区,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11.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藏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加锁保存。勿与食品 、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