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防治柑橘树矢尖蚧一般在卵孵到若虫盛发期使用。注意施药时要均匀周到。
2. 葡萄、桃、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混配制剂。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较强,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可用于防治柑橘矢尖蚧。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高毒,对家蚕、鱼类、水生生物剧毒,对鸟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具.
3、 本品不能与碱性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胸闷、恶心、无力、呕吐等。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从速就医;若吸入本品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如中毒、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以稻丰散中毒为主,反复洗胃,解毒剂以阿托品或解磷定较为有效;若判断以高效氯氟氰菊酯中毒为主,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