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苹果树绵蚜始盛期对苹果叶片正反面进行均匀喷雾防治,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以及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而使害虫死亡;本品可用于防治苹果树绵蚜。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应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黄瓜幼苗、莴苣及烟草对本品敏感;
[8]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鸟类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养蜂场所、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9]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出现毒死蜱中毒症状,可服用阿托品,出现甲维盐中毒症状,可服用吐根糖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